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是全省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前身为“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11月,1957年改名为“浙江省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浙江省taptap点点赞助商)。
浙江省taptap点点赞助商机关内设办公室(妇女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及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8个部室。下属省妇女干部学校、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2家事业单位。
全省有11个设区市taptap点点赞助商,90个县(市、区)taptap点点赞助商,1361个乡镇(街道)taptap点点赞助商,24458个村(社区)taptap点点赞助商。已建高校taptap点点赞助商组织70个。省taptap点点赞助商有团体会员11个,省直机关、省属事业单位妇女组织96个(含8个民主党派省委会机关妇委会)。
浙江省taptap点点赞助商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主要任务是:
1.坚持taptap点点赞助商组织和taptap点点赞助商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省委、全国taptap点点赞助商的指示和决定,组织动员、教育引导、联系服务全省妇女群众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
2.指导全省各级taptap点点赞助商依法依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落实省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3.调查研究全省妇女儿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国taptap点点赞助商反映并提出建议。
4.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提升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规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参政。
6.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妇女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组织和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7.承担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